Saturday, September 26, 2009

投诉Game Pro Network SDN.BHD 公司旗下代理游戏之兵临城下举行的活动【七蛮王之乱】有诈骗之嫌。该活动奖金总值马币6000元(RM6000),冠军RM3000,亚军RM2000,季军RM1000。

活动本应在2009年9月23日,凌晨12点(GMT +8)结束,可是官方于23日凌晨12点并无进行成绩结算,并借故、故意延迟至23日晚上(深夜),即24日凌晨进行结算,导致当事人,即游戏角色轻舞飞扬的拥有者,面对直接的利益伤害。

附图一为9月23日,凌晨12点玩家轻舞飞扬取得比赛冠军之截图:



附图二为官方该活动之公告:




官方解释为,原本规定的结束时间为晚上12点,可是公告使用的【凌晨】字眼是语病,导致玩家认错时间。【凌晨】并不是语病,在字典解释当中,凌晨为,在破晓(即天亮前的时分),英语解释为:1. daybreak; the small (or wee) hours; before dawn。即时间必须为AM(早上时分),而非PM(晚上时分);该活动公告于至少两个月前已公布,官方在活动结束以后才说明要更改活动详情,确实让人怀疑,官方是否因为不想让活动奖金落在同一班的玩家手上而尝试左右赛果。该当事人与其朋友在游戏内都是属于能力较好的一群,而包括当事人在内的几位朋友,都是几个官方举办的活动之有力竞争者。

根据官方公布之公告、游戏详情,详细列明该活动将于2009年9月23日,凌晨12点(GMT +8)结束。官方在没有发出通知下,私下更改活动详情,对当事人造成利益伤害。当事人在活动期间(两个多月)付出的时间、金钱和精神付诸东流,只因为举办当局罔顾参加者的利益。

在没有严重外来因素影响下,官方擅自更改活动详情,并于官方论坛公布把活动时间延长的投票贴,(附图三)直接伤害本应该成为该活动赢家的当事人之利益。官方也于论坛内的投票贴误导广大群众,表示“2009年9月23日,凌晨12点”为语病句子,也充分地显示出官方不肯承认错误,有偏帮大部分参赛者之意。有能力竞争奖金者共有12位,里面只有3位为当事人之联盟会员或朋友,其他竞争者均为该当事人的联盟之利益竞争者,而且平时在游戏内也会联合针对当事人。


结语:

当事人与几位朋友,都是游戏内一群能力较好的玩家(比较强的一群),因为人数较少的关系,难免会被其他玩家妒忌,而组织团队力量,试图针对当事人与几位朋友。官方在活动结束以后才宣布更改活动详情,确实难以让人相信,官方没有进行黑箱作业,赛果是公平的。
希望借这次的控诉,让游戏代理勿再胡乱滥用用户协议的条规,或简单一句,或不确实拥有法律效用的【官方的决定将是最后的决定】来左右活动或比赛成绩、结果。
举办方的专横严重伤害消费者的利益,带来的负面影响不计其数,其他游戏代理若争相仿效,到最后,我国网路上的消费者都如在砧板上,任人鱼肉。
l 官方为:Game Pro Networks SDN.BHD,即该游戏兵临城下的游戏代理公司,也是该活动【七蛮王之乱】的举办当局。
l 当事人:游戏账号为:Kevynng,[Ng Boon Kiet],[80xxxx-0x-5xxx],游戏内名字为:轻舞飞扬
当事人与其朋友组成联盟【麦当劳舰队】,成为较强的一群。虽然不能说明为可以在游戏内呼风唤雨,可是也会惹人眼红,所谓的大树招风。
下一个活动为联盟争霸赛,当事人与其朋友们组成的联盟也成为该活动的有力竞争者之一,并在比赛初段显出其优势。此活动奖金总值:RM6000。

3 comments:

  1. http://cforum.cari.com.my/viewthread.php?tid=1463901&extra=page%3D3

    我了解你的心情!
    有兴趣的话,你就去爬爬以上论坛的帖吧。
    你就了解什么叫黑暗!为什么他们会那么黑暗!
    你应该支持怎样的游戏,应该抵制怎样的游戏!
    不然你不只是会在兵临碰钉,还会继续在别的游戏里碰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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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坦白说,你们也很傻,既然你们有充足的理由,
    就去大马消费委员会那边投诉游情。

    投报游情营销方式有问题,导致消费者受到不公的对待!
    他们的营销方式里边包括欺诈成分,误导玩家等违法营销方式。

    我肯定的和你们说,一旦投诉了,最严重,他的公司需要查封。
    消费委员会调查他们时,也会导致他们公司运作出现麻烦。
    最轻也会导致游情上报纸头版
    【网游游戏代理公司涉嫌欺诈营销方式!】
    我保证你们一旦把问题搞大了,无论投诉成功与否,游情肯定名誉扫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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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而且现在社会又再到处查证【无良商人】,这样的一件案件,肯定会受到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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